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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同學申請交換國外學校研讀,補助管道有教育部學海計畫、本校菁英育才計畫與自費,補助項目各有不同。 教育部學海計畫訂有補助額度上限,補助項目為生活費,機票費,學費。 本校菁英育才計畫訂有補助額度上限,補助項目依地區不同,新南向地區特地國家補助限額生活費與機票費,非新南向地區國家限額補助生活費與機票費。 或可選擇無補助之自費出國。

返台後,請準備以下資料 :

1/去程與回程的登機證。登機證遺失者,請向航空公司申請搭乘證明。
2/去程與回程的電子機票行程表。
3/去程與回程的證明機票金額的文件
-透過旅行社者,請提供旅行社收據。
-交易幣別外幣者,請提供信用卡等值台幣金額文件,例如月結單或網銀下載消費紀錄。
-航空公司為台灣公司者,請至航空公司下載購票證明。買受人 : 國立屏東大學。統編 : 91004005
4/學校的行事曆。
5/成績單影本。國際處只需影本。學分抵免時,註冊組也許會需要看正本。
6/心得報告
7/繳交學費者,請提供繳費證明文件。須能看出名目為學費。

ps.去程或回程有搭乘外籍航空者,請加填搭乘外籍航空申請表。請洽詢國際處索取。
ps.去程或回程的日期與當時行政契約註明的日期有差異者,請來校繳交文件時主動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