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國際合作組
Division of International collaboration
菜單
Menu
中文
EN
搜尋
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
首頁
最新消息
「教育部補助藝術與設計菁英國際進修實施要點」名稱修正為「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實施要點」
教育部113年1月25日臺教高(一)字第1132200067B號函,「教育部補助藝術與設計菁英國際進修實施要點」,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25日以臺教高(一)字第1132200067A號令修正發布,名稱並修正為「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實施要點」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。
修正規定.odt
教育部令.pdf
瀏覽數:
友善列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