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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「113年度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查核」結果

說明:

一、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辦理。

二、教育部113年度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查核結果,業於該部「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」網站公告

             (網址:https://studyabroadinfo.moe.gov.tw/,點選首頁「海外【留學、遊學】安全與權益/業者契約查核結果」)。

三、本次貴屬留遊學服務業者「留、遊學契約查核結果」、「113年度未依規定上傳申請查核契約等文件業者名單」、

            「113年度留學『契約及檔案文件皆符合規定』業者名單」及「113年度海外旅遊學習『契約及檔案文件皆符合規定』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業者名單」請參閱上述網站公告。

四、提出申復之業者,請逕登入上述網站查閱其申復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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