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花蓮縣政府為培育國際事務青年人才,使其具備國際視野及國際事務能力,每年補助3位花蓮縣學子出國學習語言與文化,豐富國際學習經驗,增進國際事務理解。
二、計畫報名資格:
(一)截至111年3月20日止設籍花蓮縣滿十年以上之大專院校學 生活研究生(不包含在職生)。
(二)最近一學期在校成績平均成績需達80分以上。
(三)曾獲錄取並參加過本計畫(含德國遊學)及教育希望工程公 費留學之學生,請勿再度報名。
三、報名截止時間:即日起至111年3月21日(星期一)止(以郵戳為 憑)。
四、報名方式與其餘事項詳見簡章說明。